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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集


内容简介:
<center><img src=../txt/14.jpg></center>
    <center>封面人物:贵族妇人</center>
  西格尔王子的威胁步步进逼,接连以武力骚扰菲利普王子的领地,但这却给菲利普王子与尼斯一个招兵买马的好机会,先行一步试验君主集权的可能性,但谁也没看出尼斯的真正目的!
  不断陷入暗杀危机的尼斯,就算人在伊比利斯也不例外。但从这些杀手的身上,尼斯发现了有关父亲真实身分的一丝线索……

  人物:
  德雷克--哥伦安特王国国王。
  马库尼--哥伦安特王国拉宾地区的守护者。
  萨格拉蒙特--菲利普王子的手下。
  米诺·德尔特瓦--伯爵。
  卡彭特--神秘组织冰封的成员。
  埃尔文--卡彭特的副手及智囊。


第一章 飞针、陷阱
  狂风夹杂雪花呼啸着刮过大地,四处乱卷。
  地上的积雪已经堆到腰的高度,窗外的世界变成一片银白。
  北方已经进入冬季。
  随着一阵钟声响起,贝尔格终于恢复一些生机,人们从房子里面出来。
  仍旧住在老式房子里的人,不得不用铁锹挖出一条路,那些新式房子就容易多了,每幢房子的外面都有楼梯,一楼的门被堵住了,可以从二楼下来。
  人们开始在雪地里堆起雪球,然后推着雪球满院子滚,雪球变得越来越大。
  街道上也是一样,大家推着雪球往前滚。
  这不是在玩耍。用这种办法清理积雪最方便、也最轻松。贝尔格是山城,推着雪球沿着大路往下滚就可以了。
  山脚下早已经堆起一圈高高的雪墙,入冬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月,每天清理下来的积雪越堆越高,等到开春的时候,雪墙会有十米多高,七、八米宽。
  “开工了,全都开工了,想要早点住到新的房子,就全都卖力一些。”传令官敲着锣鼓喊着号,催促男人们赶快上工。此刻的贝尔格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半山腰上已经竖起许多新式房子,只有山脚下还有一些老式的矮平房,中间一段已经完全拆除,变成一大块工地,那里竖着很多木桩,那是已经规划好的房子地基。
  在这一大块工地的边缘,一道高耸的围墙竖立在那里。
  围墙高十米,是用拆除下来的石块和就地挖出来的泥土堆成的。
  原来的贝尔格城占据了整整一座山,显得大而无当,重新设计的时候,完全舍弃山脚和东、西、北三面山坡,只保留低缓的南坡。
  即便这样,新的贝尔格仍旧显得很“宽裕”,这里的人口实在太少了,北地的大部分城镇都是如此。
  随着太阳渐渐升起,天色变得越来越亮,雪总算小了一些,城里也变得越发热闹起来。
  工地人声鼎沸,到处都是钉木板和锯木头的声音,偶尔也能够听到打铁声和铁匠师傅喝骂的声音。
  突然一阵铜铃声响,一部雪橇飞速而来。那部雪橇被十几条狗拉着,雪橇上的人拎着一面红色的旗帜不停地挥舞。
  在城头上,早就有人看到这部飞奔而来的雪橇,他们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红色旗帜是有领地遭到袭击的信号。
  在南方,因为村和村之间距离很近,又都有教堂,所以传递消息只要敲钟就可以,但是在北地地广人稀,就只能派人报信。
  早有士兵飞奔着朝半山腰上最大的那幢房子而去。
  那幢房子是菲利普王子的宅邸。
  整个贝尔格其他的房子全都是三层,只有这幢是五层,最底下一层的大厅是其他房子的两倍大,四周还有一片很大的院子。
  院子的大门口站着两个见习骑士,听到跑来的士兵说有村庄遭遇袭击,其中的一个见习骑士立刻跑进去报信。
  “又是袭击?”得到消息的菲利普王子异常头痛。
  短短一个月,已经发生六起袭击事件,偏偏他的领地又细又长,当初只考虑到发展的前景,却没有想到会有人捣鬼,而且是直接动用武力,这样一来,想要增援的话就变得异常困难。
  “肖恩,你帮我跑一趟……”这位殿下转头吩咐自己的头号心腹:“救援之后,你就待在那里,我会让布鲁姆尽快去替你。”
  “遵命,殿下。”肖恩答应一声就下去了。
  “把康塞尔先生请到这里来。”王子让人去请尼斯,他觉得一直这样下去肯定会出问题,必须想一个对策。
  一个侍从跑出去找人,尼斯住的地方就在这条路的尽头。
  几分钟之后,这个侍从带着替尼斯看门的见习牧师跑了回来。
  一看到王子殿下,那个见习牧师结结巴巴地说道:“老师……他……昨天晚上感觉会出事……所以下半夜就离开了。”
  “他既然感觉有事,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王子顿时恼怒起来,不过转念一想,他就知道自己不该发火。
  预言术这种东西时灵时不灵,万一虚惊一场,以后就没人柏信了,所以只要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预言师一般不会把自己的预兆告诉别人。尼斯能够亲自跑一趟已经算是非常负责,毕竟那不是他和另外四个同伴的领地。
  “但愿他能够及时赶到。”王子叹息一声,突然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有所表示,他转头对那个见习牧师说道:“你让教堂的神父准备一下,我要举行一场大规模的祈祷……愿主保佑那些遭遇袭击的可怜人。”
  在茫茫无际的雪地上,每隔十几米就能够看到一个很浅的脚印。
  这一连串脚印的前面是一片模糊的白影,像是被狂风卷起的飞雪,又像是凝聚不散的雾团。
  那是尼斯。
  他背后的那对翅膀现在变大了许多。翅膀的面积越大,能够承托的重量越重。
  尼斯的体重原本就不到五十公斤,他已经把轻身术练到圆满的程度,全力施展之下,能够消减四分之三的重量,所以他整个人都被这对翅膀托着,每一次蹬踏,整个人就往前滑行十几米。速度之快,绝对超过狂奔的快马。
  一直以来,他都在恐惧身分暴露,所以他做了几手准备,一方面拼命提升实力,期望能够在十年之内达到主教的境界;另一方面为自己找退路,到处拉关系,除此之外,还苦练逃跑和隐藏的本领。
  现在,他总算是有了一些把握。
  此刻,他在地面上飞掠的速度和魔法师施展“风翼术”在空中翱翔差不多,坚持的时间却更久。更妙的是,佩森斯教派的这种秘法并不属于魔法的范畴,很多秘法可以同时运用,所以他可以一边隐匿身形,一边急速飞掠。
  猛地一个旋身,尼斯蹿上一片倾斜的崖壁,有背后的那对翅膀,他登山跃涧如履平地。而且这种地方没什么植被,坚硬的岩石又容易借力,所以踩着崖壁而行连度反倒更快。
  这座山只有百来米高,眨眼间他就登上山顶。
  站在山头上往远处眺望,只见七、八公里外的地方烟尘滚滚。
  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来得挺及时。
  有烟,说明战斗仍旧继续,同样也说明敌人没能攻进那座小镇。
  虽然只是一座小镇,但镇守这里的至少是个超阶强者。这种临近边境的北方小镇,防守之强悍也不是卡奥尼那样的南方小镇所能够比拟。
  尼斯踩着山脊而行,他刻意放慢速度,而且将身影隐匿起来。他用的是佩森斯教派的一种秘术,只是让身体显得模糊一些,和四周的颜色差不多。
  这个秘术只有在距离很远时,才能欺骗别人的眼睛,稍微靠近一些的话,就可能被发现。所以他绝对不能靠得太近。
  离起火的山头还有一公里左右,他停了下来。
  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到那座遭到攻击的小镇。
  小镇同样依山而建,而且这座山非常陡峭。
  所有临近边境的城镇村庄几乎都是这样,为的就是容易防守。
  也正因为这样,对方才没能够把这里攻下来。
  不过小镇的情况看上去不妙,那些袭击者不停地往里面发射火矢,这里的房子全都是茅草屋顶,一旦被点着就会烧得不可收拾。
  找了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坳,尼斯小心翼翼地查看着战场上的情况。
  这群袭击者穿得破破烂烂,看上去像是土匪,但是仔细看,却会发现他们纪律严明,绝对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带头几个人更是气度不凡,其中还有一个人散发着逼人的气势,那绝对是一个超阶强者。
  在南方,这样的超阶强者绝对是大贵族的座上宾,也只有艾玛尔红衣主教这样地位超然的人物,可以把超阶强者呼来唤去当奴仆使用。但是在这里,超阶强者并个稀奇,眼前两个超阶强者,一个和镇长差不多,另外一个也只带了几十个士兵,相当于一个中队长。
  知道这座小镇易守难攻,两边也都只有一个超阶强者,尼斯松了一口气。
  一时半刻,这座小镇不会有事。
  他注意力转向四周。在动手之前,必须把敌人的斥候找出来。
  土匪也知道,在抢劫的时候要派人望风,更别说这些久经训练的骑士。
  尼斯孤身一人,所以只能躲在暗处偷袭,那些斥候就是最大的妨碍。
  很快,尼斯就发现要找的目标。
  有两个人躲在树林里,其中一个在树上,另外一个躲在半山腰一块岩石后面,恰好各占据了东南角和西南角。他可以肯定,在东北面和西北面肯定还有两个人。
  既然是单人斥候,那就好办多了,要是两个斥候在一起,那就麻烦许多。
  尼斯将手伸进魔法口袋,拿出一把食指大小的纸卷。
  这些纸卷全都散发着微弱的光芒,隐约可以看出那些光像是某种法阵。
  突然他抽出一个纸卷,随手一晃,纸卷迅速焚烧,眨眼间变成灰烬,露出一根寸长的细针。
  之前在阿萨克斯,和一群同样用暗器的杀手打了一仗,让他意识到暗器不是那么玩的。技巧再高明,手法再花俏,伤不到对手就没任何意义。
  到了北地之后,这里人人擅射,用的全都是强弓,这让他以往拥有的优势再也不存在。好在,他很快就找到出路。
  弓箭也算是一种暗器,而布莱克修练的天弓秘技是最顶级的箭术。
  布莱克用过两种技巧,一种他最常用的就是积聚斗气,释放出全力一击,一箭射出,威力堪比中型弩炮,却又比中型弩炮快得多,让人闪也闪不过,挡也挡不住。
  另外一种只用过一次,就是回哥伦安特的那天晚上,他射那只鹰隼的一箭。用硬弓发射重量极轻的猎雀箭,箭矢飙飞五百米命中目标。
  对于其他暗器来说,道理是一样的。要不重而快,追求威力;要不轻而远,用于偷袭。
  尼斯的飞针,是用死亡谷中心地带发现的野麦芒刺制炼而成。
  这种野麦是风属性的植物,炼制的时候还加进“伴风草”的触丝,所以炼成飞针之后,有着随风而舞的特性。
  这种飞针的射程理论上没有极限,如果让它自由飘飞的话,它完全可能飞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就像伴风草和蒲公英。
  它实际的射程在七百米左右,因为他的神念只能够达到这样的距离,比这更远的话,就没办法锁定目标了。
  七百米的距离已经够远了,只要别碰到布莱克的同门,就没人能够威胁到他!
  尼斯瞄准了离自己最近的那个斥候,同时手上浮现出一个杯口大小的法阵,飞针就横在法阵的中央随时待发。
  突然飞针疾射而出,速度比飞刀快一些,比起用强弓射出的箭要略微不如。但是它尖锐细长,在空气中的阻力小到极点,划破空气的声音也轻不可闻。
  那个斥候身体一震,他感觉脖颈的部位被蛰了一下,以为是马蜂,举起巴掌就想把马蜂赶走,但是手刚刚抬起来,身体就完全麻痹了。
  死亡谷里的任何东西都带毒,生长在那里的植物更是奇毒无比,这些飞针是用麦芒炼成,炼制的时候又用了各种渗毒的手段,所以沾上一点都会要人性命。
  又是一枚飞针射了出去,转瞬间,另外一个斥候也倒在地上。
  把这两个家伙干掉,尼斯飞身蹿到雪地上,他要布设陷阱。
  玩暗器的人往往心思阴暗,而陷阱同样也是一种非常阴暗的东西,所以大多数暗器高手,同样也是布设陷阱的专家。
  他选择的是被两片山坡夹着的一段路面,这一段的最宽处只有三米,而且不是很直,绝对是布陷阱的好地方。
  把六个打足气的皮囊埋在雪地里,皮囊顶部撒上一堆毒粉,然后拉上纤细的弦,尼斯的脸上露出阴险的笑容。
  这群人既然来了,就别想离开。在小镇外面、在山脚下,那些来袭者正不停朝着上面开弓放箭,就算攻不破这座小镇,他们也要把这里化作一片焦黑的残骸。
  突然,一个士兵倒在地上,他的身体抽搐两下就再也动弹不得,裸露的皮肤上迅速浮现出紫红色的青筋和黑色的斑点。
  又一个士兵倒下,他死得同样莫名其妙,身上也浮现出同样的症状。
  士兵们一个个停了下来,他们茫然地看着四周,想要把隐藏着的杀手找出来。
  可惜他们失望了,最近的一片树林在三百米之外,从树林到他们脚下是一片白雪,根本藏不住人。
  突然,第三个士兵倒了下去。
  恐慌在士兵中蔓延开来。
  这里的人把死亡看得很淡,但是这样诡异的死法让他们有些难以接受,而且难免会想到妖魔鬼怪之类的东西。
  在传说中,被魔鬼所杀死了也得不到解脱,会被魔鬼所禁锢,永远在痛苦中沉沦,直到世界毁灭的那一天。
  “有鬼——”不知道是谁用颤抖的声音叫了起来。
  “不许乱说话。”为首的那个大骑士喝道,他的目光在四周的树林里扫来扫去。
  别人疑神疑鬼,他却知道有一个非常危险的敌人就藏身在密林之中。
  超远距离杀人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方法也有很多种。
  让他头痛的是,他知道怎么破解,却无法破解,因为他不是魔法师。
  士兵一个接着一个倒下,活着的人开始找地方躲藏。
  “撤,我们撤。”为首的那个大骑士终于认清现实,他将两根手指伸进嘴里吹了一个很响的口哨。
  这是呼唤斥候前来集合的信号。
  很快,北面那两个斥候跑了回来。
  为首的那个大骑士立刻知道,南面两个斥候已经被干掉了。
  “走,我们离开这里。”他飞身跳上一部雪橇。
  士兵们也争先恐后地爬上雪橇,这其间又有人倒了下来,同伴的死亡更是让活着的人感到恐惧。
  “驾。”一声高喊,十几部雪橇排成一列,向着来时的方向而去。
  仍旧不停地有人倒下,尸体被旁边的人抛落,雪地上除了凌乱的雪橇驶过的痕迹,每隔十几米还躺着一具尸体。
  虽然死亡的阴影并没有消失,那些士兵却感到平静许多,他们只希望自己不是下一个倒霉鬼。
  一部雪橇碾过陷阱区。
  陷阱被触发。
  “啵啵啵”一连串轻响,六个皮囊顿时被刺破,爆开的气流把上面的毒粉喷得到处都是。
    第一部雪橇上,六个人同时跃起。
  那个大骑士的反应最快,跳得最高,也跃得最远,他的身上还腾起如火焰一般的斗气。
  其他人全都没有这样的本事,特别是后面那些雪橇,上面全是普通士兵,他们笔直地撞进毒雾之中。
  尼斯布设陷阱的时候,将六个皮囊分散着放,那十几部雪橇全都被笼罩在里面。
  这种毒异常猛烈,中毒的人身体迅速麻痹。
  所有的雪橇都失去了控制,要不和前面的雪橇撞在一起,要不冲上斜坡,然后翻倒在地。
  那些及时跳起来的骑士还没有落到雪地上,就看到几道银光乱窜,雪地里猛地伸延出许多布满利刺的蔓藤。
  三个骑土当场被缠住。
  另外一个骑上虚踏一步,强行让身体不落下去,突然他像被马蜂蛰了一下似的,肩膀抽动一下。这一下要了他的性命。
  眨眼间,就只剩下两个人还活着。
  “托利多,你既然来了,何必急着走?”小镇里响起一阵怒吼声。
  一个猛汉从小镇里冲了出来。
  此人看不出年纪,蓬乱的头发连着蓬乱的胡子,就像带着一张面具似的,他的手里拎着两把双手大剑。
  如此沉重的武器在他的手里却像是普通的长剑,他每一步踏出也是又重又沉,脚步声像擂鼓一般。
  刚才为了家人和领民不得不缩在镇里,早已经把他憋坏了。之前他还不敢肯定这是不是敌人的计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直到此刻,他才确信援军到了,来的人肯定不多,却精于暗杀。
  看到老对头要逃,他终于忍不住杀了出来。
  “海法,别以为我怕你,我早就想和你了结当年的事。”知道自己难以逃脱,那个叫托利多的大骑士干脆停了下来,他这样说,是想用报私仇掩盖真实的目的。
  因为私仇而袭击别人的领地可能会被罚一笔钱,如果扯上王位继承权之争,罪名就变成挑起内战,严重的话会被剥夺领地。
  “那就如你所愿,别以为我和你一样不要脸。”海法转头朝着林子里大喊一声:“帮我的那位朋友,你的这分情谊我永远记在心里,现在就让我和这个王八蛋痛痛快快算一下帐。”
  绕过陷阱区,海法突然虚划一剑。他右手握着的双手大剑闪过一道炫目的剑芒,剑芒飞出十七、八米。
  托利多斗气喷吐,挡住这道剑芒,但是他身边那个骑士却挡不住,连人带剑被拦腰截断。
  “现在只剩下你我两个人了。”海法双剑交叉,剑刃上吐出数米长的剑气,那剑气凝如实体,就像是在两把双手大剑上套了两片半透明的玻璃。
  托利多举起长剑,他同样将斗气注入长剑之中,他的剑气也吐出数米长,虽然没有那么凝练,却火光四射,火云漫卷,火舌喷吐,仿佛传说中炽天使手中的火炎剑。
  在他身体四周十米之内,所有的积雪都迅速消融。
  突然,一阵狂风刮过,狂风卷起地上的飞雪。
  两个人同时动了起来。
  海法的剑大开大阖,两把剑交替劈砍,速度快到极点,力量也狂猛到极点,那凝练如铁的剑气,在四周地面上割裂出一道道很深的划痕。
  托利多则是另外一种风格,他知道比拼力量肯定是他吃亏,所以剑上带着一股绵软的缠劲,把对手的两把双手大剑紧紧缠住,与此同时,他那如火炎一般的斗气越来越盛,好像越烧越旺似的。
  他所领悟的是火炎的特性,这也是一种偏门的特性。
  和墨菲领悟的震动特性一样,火炎特性也有着更高的起点。
  他的火炎斗气能够烧蚀别人的斗气,而且无孔不入,最擅长侵入别人体内。
  火炎斗气散发出的红光越来越亮,地面的积雪迅速消融,托利多脚下的地面甚至开始迅速干裂。
  突然他怒吼一声,火炎斗气拼命往外狂喷,他手中的长剑已经烧得通红,每一剑劈出都会在雪地里留下数十米长、一米多宽的痕迹。
  海法的头发、胡子、身上的衣服全都已经燃烧起来,但是他仍旧挥舞着两把双手长剑,连续不断地劈砍着。
  他出招似乎从头到尾都一样,就连劈砍的角度都差不多,看得多了会有一种错觉,好像这个家伙不是在战斗,而是拿着斧头砍树。
  这样粗糙、呆板的剑法却有着恐怖的威力,他的剑很快也很重,一剑下去仿佛连火都能够斩断。
  火炎喷吐的剑气和两道凝实如玻璃的剑气在半空中不停交击,不停崩碎,不停重组。
  “你也接我这招看看。”海法暴喝一声,他的剑法突然间一变,速度一下子变得极快,剑上凝聚的斗气也一下子变了,变得如同绽开的莲花一般。
  这样的速度不可能持续太久。如果托利多能够支撑过去,那么赢的就会是他。
  一声震响,火星四溅,那把通红的长剑瞬间崩裂开来。
  托利多原本是用“以巧破力,以柔克刚”的打法,克制海法手中的双手大剑,可惜这招最怕的就是遇上范围性的攻击。
  几乎是一瞬间,数十道尖锐如锋的斗气穿透托利多的身体。
  这个家伙为了装成劫匪,身上只披了一件锁链甲,根本就挡不住这种穿刺攻击,一下子就变成筛子,鲜血从伤口喷出来,那景象异常壮观。
  “你……你同时领悟了……力量和速度……两种特性……却一直都把大家蒙在鼓里。”托利多指着海法,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说着。
  “你说错了。”海法冷笑了一声道:“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领悟的是什么。当年,我突破瓶颈成为大骑士,完全是误打误撞,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斗气的特性,只是一门心思希望更强、更有力,希望像传说中的战神一样。”
  “这怎么可能?”托利多满脸迷惘地倒了下去。
  看着托利多咽下最后一口气,海法一剑砍掉这个家伙的头颅,然后轻叹了一声,喃喃自语着:“老师曾经说过,骑士的这套修炼体系是在前帝国时代完备的,在那之前根本就没这么复杂,只要拥有一颗强者之心,就可以成为一个强者。如果再有一颗无所畏惧的心,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就能够称得上是英雄。”
  五部雪橇驮着成堆的尸体进入贝尔格。
  危机解除并没有让众人感到轻松,和前几次袭击不同,这一次所有的袭击者一个都没走脱,只不过都成了尸体。
  有了尸体,对方再也抵赖不掉,两边彻底撕破脸了。
  “这件事的背后肯定有马库尼做的手脚。”王子身边那个中年骑士萨格拉蒙特十分肯定地说道。
  菲利普王子趴在桌上,前面放着一幅地图,上面有不少区域是红色的。
  “你能肯定?”菲利普王子拿着一枝红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的领地旁边将会有一大块红色标记。
  这可是一个很麻烦的敌人。
  “托利多是马库尼举荐的,两个人一直都是密友,马库尼刚坐上拉宾地区守护者职位的时候,曾经有很多敌人,就是托利多帮他把那些人全都摆平。”萨格拉蒙特和这两个人算是同僚,所以知道很多当年的轶事。
  “马库尼是狡猾的狐狸,他不会公然和我们为敌。”王子叹息了一声,还是将那一大块领地涂上红色。
  “但是他肯定会成为最坚定的敌人。”萨格拉蒙特躬身说道。
  大厅里所有的人都明白这番话的意思。
  在哥伦安特,看好菲利普王子的是一些比较开明的王公贵族和大臣。
  而看好西格尔王子的则是地方贵族,特别是各个省的守护者,那全都是一方诸侯。西格尔许诺过,他上台之后会给予这些人更大的权力。
  “如果我们出兵强行吞并托利多的领地……你们说,马库尼会有什么反应?”肖恩问道。
  原本按照菲利普王子的命令,他应该前往救援海法的领地,然后等待别人来替换他,但是走到半途他就得到消息,劫匪全都被干掉了,而且劫匪的身分已经查明,是托利多男爵假扮,所以他立刻回来了。
  “你的意见呢?”王子并没有给予任何回答,而是转头问尼斯的建议。
  “有些人恐怕巴不得您挑起争端。”尼斯不喜欢在没有准备好之前动用武力。
  菲利普王子最有优势的地方就是他有大量的外援,如果能够静下心发展的话,很快就会把他的兄长甩在后面。然而这时候动手,就意味着放弃发展。
  “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现在有人打上门来了,我如果没有反应的话……”菲利普王子看了看大厅里的人,显然他是怕这些人失去信心。
  “既然我们一个月里遭遇七次袭击,说明这里的安全非常糟糕,您为什么不向您的父亲国王陛下请求,允许您按照战争的标准招募骑士和士兵?”尼斯提议道。他其实不想这么早扩充武力。
  “战争标准?”王子眼睛一亮,但是随即他的目光变得黯然。
  为了防止叛乱,每个领主能够拥有多少骑士、能够招募多少士兵,全都有规定,只有发生战争的时候,位于边境的领主可以随意招募骑士和士兵。
  他完全有钱招募十倍于现在的骑士,问题是他的领地有限,领民的数量也有限,根本不够分……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神情凝重地看着尼斯。
  尼斯知道这位殿下已经明白他的意思。
  当初还在卡奥尼的时候,他就和殿下谈论过分封制度的问题,最终的结论是哥伦安特只有建立君主集权,才能改变现在这种状况。
  “如果陛下答应的话,你打算怎么操作?”菲利普王子问道,他有把握父亲会答应他的请求。
  “操作起来很容易,每招募一个骑士就给他二十亩土地,这是让他建造庄园用的,并且拨给他奴仆和几个侍从,这些都不需要他花钱,如果他另行招募的话,您就把奴仆和侍从折算成钱。”尼斯早就有了计画,不过在他的计画中,至少要等到两、三年之后才会开始进行。
  “这种名不符实的骑士恐怕没有人愿意接受。”萨格拉蒙特在一旁提醒道。他和尼斯没太多交情,也不像肖恩那群人对尼斯有所了解,所以一听到尼斯的提议就立刻站出来阻止。
  “有人会接受。”尼斯笑了笑:“比如,各个家族除了长子之外的儿子。”
  他研究君主集权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他不是君王,也不是王子,研究这种东西是出于自身的目的。他想改变的其实是继承权制度。
  前帝国时代对于家产的分割一般是长子继承祖业,而家产则分割给每一个继承人,前帝国崩溃之后,因为战争频繁,遗产的分割往往导致分裂和内乱,所以最终形成现在这种长子继承一切、其他儿子一无所有的制度。
  “我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大厅里的人……除了我之外……全都不是家里的长子。”尼斯笑了起来,他这话里也包括王子殿下。
  看到众人无法反驳,他继续说道:“长子因为有继承权,并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努力,所以他们的实力一般不怎么样,其他的儿子只能靠自己,他们不得不努力,所以其中有本事的人不在少数……”
  “忠诚——你怎么保证他们的忠诚?就凭那么点土地?”萨格拉蒙特很不礼貌地打断尼斯的话。
  “当然不是。”尼斯感觉到这个人语气之中的针对意味,他的提议肯定会影响很多人的利益。
  甚至对路克、伊斯特、帕尔姆和梅特洛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一旦建立君主集权,领主的权柄将大幅度缩水,爵位会变得泛滥,贵族会变得不值钱。
  “想要有一块土地,归根究底还是为了钱,为了能够养私兵,能够让家人拥有舒适的生活,那干脆直接给钱就可以了。”尼斯说道。
  这又是教会式的真话。
  成为领主肯定不完全为了钱,在自己的领地里,领主就是土皇帝,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力,领民的生死全在领主的一言之间。这是给再多钱也无法得到的。
  不过他也没说错,土地本身并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土地上的出产。
  有些领地太过贫瘠,领主不得不经商,或者带着手下到外面当佣兵赚钱。
  这样的情况不限于北方,南方同样也有,施蒂利亚家族北面那片山区,就有大量这样的领主。对于他们来说,土地仅仅只是身分和地位的象征。
  “土地摆在那里,只要别碰上天灾人祸,收入是有保证的……”萨格拉蒙特有些犹豫,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接下来的话,可能会被认为对王子殿下有所质疑。
  “我知道你顾虑些什么,这笔钱其实不应该由君主拿出来,而是应该从税收里拨出一部分。”想要建立一种制度,肯定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君主集权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控制在君主的手里,那只会制造出一群暴君。
  尼斯在税收上做文章,固然是让骑士和君主成为一体,同样也有个意图——用骑士牵制君主。
  历史上的那些暴君,不管是穷兵黩武之徒还是骄奢淫欲之辈,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控制税收,不然的话,他们也没钱做坏事。
  不过此刻,在场的人都没有意识到尼斯这个目的,大部分人只是思索这种变化对于他们的利弊。
  如果是在一个半月之前,他们肯定不会多加考虑,直接就劝说王子殿下不要听信这种妖言,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尝到钱的好处。
  哥伦安特的土地其实大部分都没有开发,像菲利普王子拥有那么大的一块领地,手里也有足够的资金,他真正能够开发的也只有贝尔格周围那一小块,其他地方都空置着。其他领主还没这样的财力呢!
  对这里的人来说,拥有两、三千领民,拥有两、三个数百人口的小镇,能够开垦出上万亩农田,手上养着两、三百人的私兵,再有一座城堡,就已经是很显赫的领主了。和他们拥有的领地相比,实际开发的土地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在尼斯看来,哥伦安特王国的问题并不是可以分封的领地太少,而是太多领主占据着土地,却不懂得开发。
  一部雪橇沿着大道飞驰,大道的前方是哥伦安特王国的王城,这座城市远不能和埃尔纳相比,但是和北地其他座城比起来已经雄伟多了。
  传递消息的雪橇有着特别的标志,根本没人敢阻拦,而且它走的是一条特别的通道。
  半个小时后,来自贝尔格的信件出现在国王的面前。
  哥伦安特国王德雷克静静地听着书记官念信,他是一个传统的骑士,实力强悍,却大字不识一个。
  这位陛下今年才四十多岁,身体异常结实,坐在王座上就如同巍然挺立的大山,他的呼吸绵长而又有力,两眼之中时不时爆射出精芒。
  此刻,王廷里并非只有他和书记官,旁边还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五十岁左右,身材瘦长,一头短发,像是一个苦修士,身上却披着一件金红色的长袍,袍子下摆完全拖在地上。
  挥手让书记官下去,德雷克国王看着旁边的那个人。
  彼得罗知道自己蒙混不过去,说实话,他确实不想卷进继承人的纷争之中。
  “菲利普身边有厉害人物。”他半闭着眼睛说道。
  “那个少年和你比起来,谁更厉害一些?”国王故意问道,他想看看老朋友有没有争胜之心?
  “他比我厉害,至少运气和赚钱的本事厉害得多。”彼得罗当然不会上当,他只说这两点,不提谋略和格局:“我突然发现,以前最傻的一件事就是视钱财如粪土。‘钱能通神’才是正确的答案。”
  德雷克国王仰天大笑起来。他这个朋友最大的毛病就是清高,刚才那半句话不知道是真实想法?还是在说反话?不过笑过之后他又有点黯然,他何尝不是如此?
  “你觉得这个人的计策怎么样?”国王重新转入正题。
  “我一直都觉得这个少年太过阴沉了一些,和他的年龄完全不相符,所以他的计谋也大多阴沉险狠,有意思的是,他的手段倒是很堂皇大气。”彼得罗很难得会这样称赞另外一个人。
  几天前,他听说托利多扮成土匪偷袭海法的领地,他就把自己放在菲利普的位置想了一些对策出来,可惜与之相比都精妙有余,大气不足。这招以退为进,不与人争斗,只是扎稳自己的根基,手段之老辣,丝毫看不出是一个十几岁少年的手笔。
  彼得罗早就看出来了,西格尔王子让人装成土匪接二连三袭击菲利普王子的领地,为的就是引发争端,不让菲利普静下心发展。
  但是现在,西格尔没有得逞,还给了对手迅速发展武力的机会。
  依靠庞大的财力,菲利普可以在短时间里组建起一支庞大的军队。
  这又让各方面的人感受到钱财的威力,那些已经向菲利普效忠的人会跟得越发的紧,观望者会产生动摇,而站在西格尔一边的人会感到恐慌。
  “菲利普有点胡闹,他哪里有那么多土地拿来分封?”德雷克国王和萨格拉蒙特一样,也想到这个问题。
  他旁边的宫相兼财政大臣却有些不以为然,彼得罗脑子一转,就已经想到好几个对策,反正菲利普有钱,在巨量的金钱面前,大部分的难题都不再是难题。
  看到老朋友笑而不答,国王立刻猜到这个难题肯定有破解之法。他也不问是什么办法,因为他怕自己忍不住也拿来用。
  历任坐他这张椅子的人,最头痛的就是这片土地上有着太多领主。
  “菲利普不会在玩火吧?”这位陛下只是有些担忧,他不怕儿子失败,怕的是成功之后,会让其他领主感觉受到威胁。
  改变传统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粉身碎骨。
  “那不是很好吗?他如果成功了,下一任国王就可以把困扰哥伦安特几个世纪的难题解决,如果失败了的话,你只是损失一个不成熟的继承人。”彼得罗故意显得毫不在意,他借这个机会再一次暗示,他不想卷入这场纷争。
  一涉及继承权的纷争,就让德雷克国王异常忧郁。平心而论,一开始他并没有考虑要换继承人,那只是他放出的风声,为的是让西格尔别上窜下跳,整天觊觎王位,眼睛盯在他这个父亲的身上。
  有了菲利普这个竞争者,西格尔首先要考虑保住继承人的位置,然后才有资格觊觎王位,而这两个人的争斗,没有十几年的时间肯定不会分出胜负。
  这样一来,他就安稳了,国家也安稳了。
  可惜他没料到,两个儿子刚一交手,西格尔就错招连连,给各领主的许诺已经超出他能够容忍的底线,至于搞刺杀、派人装扮土匪袭击本国的领地,反倒不算什么。
  与之相对应的是菲利普后发制人,显示出很强的潜力,现在更要借对手带来的机会解开最后一道桎梏。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已经让他这位父亲感到威胁。
  “以菲利普的财力,足够建立一支规模庞大的骑士团……比我的直属骑士团更加庞大……到了那个时候,他会不会产生什么非分之想?”德雷克知道老朋友不会在他的两个儿子争夺继承权的事上发表任何意见,但是如果事关他本人,绝对不会闭口不言。
  “如果是以前,我确实有些担心。”彼得罗立刻就给出答案:“但是现在,他把矛头直指那些领主,想要开辟出另外一番天地,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德雷克一琢磨,立刻就想明白了。
  当初他扶起菲利普,为的是牵制西格尔,事实上,反过来也一样,西格尔的存在也是对菲利普的一种牵制。而此刻菲利普显示出来的勃勃雄心,肯定让哥伦安特的众多领主感到担忧,如果他再做出篡位的举动,那么西格尔只要振臂一呼,肯定会得到大批领主的拥护。
  “他会不会故意这样做,为的是安我们的心?”德雷克问道,他现在有些看不透这个儿子了。
  “这很有可能,菲利普殿下很聪明,他的身边又有能人。”彼得罗只能这样回答,如果换成其他人,他早就用占星术算一下了,可惜那个少年是他的同行,而且在这方面造诣很深,把过去未来全都掩盖得严严实实。
  彼得罗当然不知道这并不是尼斯自己的能力,而是身为圣殿骑士团一员的好处,至少在这十年之中,没人能够看透他的过去未来。
  他同样也不知道,尼斯的最终意图是动摇现行的继承权制度和建立君主集权。
  这两者牵涉面太广,涉及的层次太高,一旦有所改变,必然关系全局,甚至打破延续千年的体制。
  别说他,即便教皇借用上帝的力量,也同样没有任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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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武力
  “叮当、叮当……”
  一阵阵打铁的声音响彻整座贝尔格城,但打铁声并非来自那片大工地,而是从半山腰东侧的城墙边传出。
  这个地方地势很高,百米之外有士兵把守着,四周还围着一圈防火的帐幔。
  几天来,一直都有人感到好奇,想知道里面倒底在打造什么?可惜大部分人都只能胡乱猜测,因为连那些士兵也都不能靠近半步,整个贝尔格有资格进去的人寥寥可数。
  帐幔之中,一座打铁炉正冒着熊熊的炉火,旁边是一排铁砧,正中央还有一个样子奇特的铁块,有点像石臼,中间凹下去一块,那块凹陷不是圆的,而是一种不规则的形状。这玩意少说有五、六百公斤重。
  肖恩正拿着铁锤,在那里叮叮当当地敲打一块黑漆漆的铁片。
  这块铁片的形状已经和中间的凹坑十分契合,他此刻做的只是一些修整的工作,顺便把边缘不平整的地方翻卷起来。
  打了片刻之后,他停下来问道:“这样差不多了吧?”
  尼斯走到近前,用手摸了摸铁片。
  铁片被敲打得很光滑,骑士的力量确实不是一般的铁匠所能够比拟。
  除了平整光滑,这块铁片还很薄,最厚的地方不会超过两毫米。
  当初他和菲利普王子提过要搞一种新式铠甲,可惜话说出来之后,一直拖延到现在。这一次趁着王子殿下扩展武力的机会,他决定动手试试。
  所谓新式铠甲其实早就存在了。
  板甲出现得很早,而且曾经盛行一时,前帝国能够席卷天下,靠的就是赫赫有名的重甲兵团,这支兵团穿着的就是用青铜锻造的金属板甲。
  但是到了前帝国中期,青铜板甲既显得太重,又抵挡不住品质越来越好的铁剑,铁甲成了主流。
  问题是铁要硬得多,没有铜那么容易打造,最后前帝国的工匠搞出环片甲。
  环片甲是将铁锻打成巴掌宽的环形铠片,然后编串成甲。这玩意防御力不错,但是有缝隙,短兵相接的时候,很容易被人从特定角度刺入。
  正因为如此,后来才有了铁甲衣。铁甲衣只不过是在环片甲外加了一层厚棉布。
  内套锁炼甲,外罩铁甲衣,这对组合已经沿用千年之久。
  现在,尼斯打算重现金属板甲的辉煌。
  尼斯把那块弯曲的大铁片拿了起来,这玩意是一块胸甲,是铠甲最容易承受攻击的部位,防御力自然越强越好。拿着大铁片,他钻进旁边的一间小屋子。
  技术核心全都是在这间小屋里,平时只有他和菲利普王子两个人能够进入里面,连肖恩也只能在外面待着。
  回火和提炼白糖一样都是机密中的机密,是绝对不能泄漏的核心机密。
  小屋子里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就只有一座密封得极好的小炼炉,里面燃料只有很少一点,整座炉子维持着“焖烧”的状态。里面有一个法阵不停的运转着,所以炉温始终保持恒定。
  尼斯用力扳动一下旁边的一根杠杆,只听到炉子里传来一阵滑动的声音,紧接着另一头“匡当”一声,掉出一块一模一样的大铁片,只不过这块的颜色更深更黑。
  尼斯把手里的那块大铁片塞进顶上的一个小开口里,让它慢慢地滑落进去。
  这座炼炉的炉膛很小,只能让一个零件进去,所以放新的东西之前,先要把原来的东西倒出来。
  走到另一头,捡起刚刚掉出来的那块大铁片,尼斯用手敲了敲。
  铁片发出沉闷的声响。
  回火技术很费时间,要先把铁烧得微红,并且保持一个小时,然后再让它慢慢冷却,也差不多要一个小时。
  这块胸甲是上午打好的。
  尼斯转身出了小屋子,把胸甲往肖恩的脚边一扔说道:“你试试吧!看看成不成功?”
  肖恩倒也不客气,他走到墙边,抽出一把普通的铁剑,这种剑是哥伦安特王国大部分军官装备的武器。
  肖恩挥手就是一剑,然后再轻轻刺了一下。
  他对力量的把握极其精准,用的力气只比普通的士兵稍微大一些。
  第一剑火花四射,不过只在大铁片上留下一道凹痕;第二剑因为是刺,力量集中在一点,所以大铁片上留下一个硬币大小的凹陷和一道不算很大的缺口。
  “你成功了。”肖恩异常肯定地说道,他反手又斩出一剑,这一次他的手上稍微用了些力气。
  铮的一声,大铁片凹陷下去很大一块,还多了一条细长的剑痕。这一剑绝对可以让人折断一排肋骨,能不能保住性命要看运气。
  “你用了多少力?”尼斯皱着眉头问道。
  “相当于一个低阶骑士的全力一击。”肖恩说道。
  “那还差不多。”尼斯放心了。
  这条伤痕虽然很难看,却恰恰证明这种胸甲的强悍。换成铁甲衣的话,肯定已经甲片纷飞,换成锁炼甲的话,更是会被一划为二。
  “让正规的武器匠打造,肯定还会在上面焊一些花纹和边条上去,既美观,又能增加强度。”肖恩是内行。
  前帝国崩溃之后,板甲在军队里消失了,却不意味着没人再打造。
  铜太重,铁不容易打造,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金属既坚固又容易成型,只不过这类材料都很珍稀,价格极其昂贵,能够用得起它们的人全都是达官显贵。
  一千年来,板甲打造的技术一直发展着。
  肖恩的提议给了尼斯更多的信心。
  “会打造板甲的工匠多吗?”试验到这里,已经可以算成功,下一步就是小规模的生产,然后是大规模的生产。
  “没几个,至少在哥伦安特是这样。”肖恩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去过南方的人对哥伦安特的落后最有体会。
  “你连铁匠都不是,打出来的东西却也有模有样。”尼斯说道。
  肖恩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拥有的只是对力量的精细把握,能够把铁片捶打成所需要的形状,完全靠那个铁模子。
  “你打算大规模制造的时候也这么做?”肖恩有些难以想像:“这玩意必须量身定做才行,要不然根本穿不上。”
  “放心,只要做得稍微大些就行,如果觉得不合身,就垫点东西进去。”尼斯有过制作软甲的经验,那些软甲虽然是比照着每个人的尺寸做的,不过尺寸都大得多,事后需要进行调整。
  更何况,大规模制造的金属板甲是替那些低阶骑士准备,在战场上,他们要不负责把敌阵凿开一个缺口,要不就是在需要的时候顶上去当肉盾,全都没什么闪转腾挪的余地,所以灵活性远没有防御力重要,铠甲即便不太合身也没关系,够坚固就行。
  “你真的认为有必要让所有人都有一件这样的铠甲?”肖恩一直想问这个问题。
  当初尼斯的提议是,直属于王子的军队全部淘汰铁甲衣,换成金属板甲。
  他总觉得让士兵穿这样的铠甲根本就是浪费钱,那些人的性命还没铠甲值钱呢!
  “士兵至少需要一件胸甲和一件铁围裙,其他地方不需要改变,这不会花太多的钱。”尼斯知道肖恩顾虑什么。
  王子手下第一批获得分封的人,大部分已经开始招募私兵,他们如果要换装的话,必须自己掏钱。
  而不换装,将来万一上了战场,他们和他们的手下肯定会被排除在主力之外,这样会失去很多机会。
  “听说了吗?菲利普王子正在招募骑士。”
  “才给那么点土地,谁会愿意跟着他?”
  “不能这样说,他给的土地虽然少,但是钱给得多,而且奴仆和侍从的开销也都是由他出,还提供兵刃、铠甲和马匹。”
  “没土地就没任何意义,别看现在这么慷慨,以后就未必了,你们看着吧。”
  “那很难说,听已经加入的骑士讲,在宣誓效忠之前,他们都会签署一份契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那位殿下没能履行义务的话,骑士们可以拿着他们得到的东西离开。”
  “万一他十年后不再履行义务呢?那么多骑士白白替他服役十年?”
  “如果他真的这样干的话,结果只会众叛亲离,其他的骑士可不是傻子,这就和国王想要收回领地一样。”
  在哥伦安特的大街小巷之中,到处能够听到类似的闲聊。原本默默无闻的贝尔格一时之间变成无数目光聚拢的焦点。
  大部分人选择的是观望,只有一小部分人为王子殿下说话,而其中愿意搏一把前往贝尔格投靠菲利普王子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正如当初尼斯所说的那样,这部分人全都是家里没有继承权的孩子。
  在哥伦安特,国王对分封领地一向都非常慎重,各个领主家也是一样,所以他们大多用子侄作为骑士,为的就是自家人好商量,这些骑士能够得到的土地也就一、两百亩。在他们死后土地会被收回,他们的妻子儿女会得到十几亩薄田用来维持生计。
  相比之下,菲利普王子给的土地虽少,却比照王室直属骑士的标准,骑士死后土地可以由后代继承,只是不再当作封地,而算作私人田产,每年都要缴税。
  正因为如此,有一些不愿意看亲戚脸色的人和一些想要搏一把的人,选择了菲利普王子。
  哥伦安特的骑士和见习骑士有将近两万人,就算只是很小的比例,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贝尔格只有三千多名居民,现在一下子涌进来七百多个前来投靠的见习骑士,这座城立刻就显得有些拥挤。
  让这些人住在茅草屋里显然不可能,幸好城里已经建了上百幢新式房子,而北地有着热情好客的传统,每家分几个人,晚上住在客厅里,这七、八百人就全都安置了下来。
  就连菲利普王子的那幢房子也安置了一批人,那是投靠者中实力最强的一批人,全都是高阶巅峰,而且非常年轻,他们中大部分人会在今后的几年突破瓶颈,成为大骑士。
  自从这些人来了之后,大厅就被占了,菲利普王子接见手下全都在顶楼进行。
  和别人的布置不一样,这里既然是卧室,也是小客厅、会议室和书房。
  整个房间是按照撒拉森人的藏宝阁样式布置,显然在阿萨克斯的那段日子里,撒拉森人舒适而又随意的生活让这位殿下印象深刻。
  这种新式房子的窗户有些特别,它很宽,有一面墙那么宽,却只有半米高,视野绝对开阔。
  其他房子大多只有两面墙壁上开着这样的窗户,这间却是四面都有窗户。菲利普王子没事的时候,会一边转圈子,一边看着窗外。
  “你好像总是看不够。”尼斯笑着调侃道。
  “是啊,这是我的领地,原本是一片很破烂的地方,我亲眼看着它一点一点变得整齐和漂亮起来。”这位殿下异常深情地说道。
  “路克他们也有过同样的感受,一开始的时候,是看着卡奥尼那座庄园会有这样的感受,后来整天流连于交易广场,好像看不够似的,而卡奥尼那座庄园早已经被他们甩在脑后,甚至难得回去一趟。”尼斯说道。
  菲利普王子大笑了起来。
  尼斯的话可以算一种美好的祝福,这位殿下也希望能够像路克他们一样,短短的两年间就可以有一连串的欣喜。
  “我现在有些明白梅特洛的幽怨了。”这位殿下高兴之后是一阵痛苦,和尼斯在一起绝对充满成就感,看看眼前这座越来越漂亮的城,就用不着再做其他解释。
  但是花钱如流水也是必然的结果。
  菲利普王子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更没有梅特洛那样贪财,但是现在他也有些难以承受,最近这段日子大把的银币往外扔,实在让他心惊肉跳。
  他甚至有些佩服梅特洛,这个贪财的家伙居然没有被尼斯逼疯,要知道在阿萨克斯的时候,往外扔的全都是金币。
  “一个骑士五十银币,每个月少说要花费四万银币,一年就是近五十万银币。”
  王子说到这里,心中不由得滴血。
  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前帝国时代的中央集权制度在帝国崩溃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因为集权的代价就是庞大的开销,攻陷帝国的各族全都没有这样的财力,所以他们采用分封制度,让手下的人自己养活自己。
  “你不需要留下所有的人,四百名骑士对你来说已经够了。”尼斯一下子砍掉一半:“不过剩下的人也不要放走,如果他们愿意留下的话,就给他们十亩地。我们还可以把换下来的铁甲衣给他们。”
  菲利普王子静静地听着,他明白这样做的好处。
  这样做的话,那些已经投靠的骑士就不敢有丝毫懈怠,因为后面有一群人完全可能取代他们的位置。
  再说,那些当时留下的见习骑士肯定会继续成长,其中最优秀的人可以收入囊中,而他需要付出的只是十亩地。
  “他们要招人怎么办?就算每个人招募五个私兵,那也有三、四千人。”菲利普王子问道,他的领地总共才两万人口。
  “很简单,告诉他们,如果在你的领地里招募私兵,将来脱离的时候,私兵的归属权很难确定,让他们从各自的家里招募私兵。”尼斯嘿嘿一阵轻笑,他笑得有些奸诈。
  王子也笑了起来,这等于是往他的领地里迁人口进来,做梦都很难梦到这样的好事。
  他肯定不会在私兵的归属权上做文章,那样做不值得,他有绝对的自信能将这些私兵的主人全都留在贝尔格。
  “我打算在过年之前对周围一些匪团进行围剿,你看怎么样?”菲利普王子把尼斯召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商量这件事,他对其他人没有提过。
  “确实有必要试一下锋芒,让那些居心叵测的家伙好好看看,而且有必要扩大剿匪的范围,用不着局限于周围这些地带,更远一些的地方也可以去。”尼斯并不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鼓动菲利普王子扩充军队,可不是作为恐吓的手段。
  王子再一次露出苦笑,他早就预料到两种可能,一种是劝他不要动手,另一种就是现在这样让他四处出击,后者确实很能够彰显武力,顺便还能够磨合军队,但是花费绝对庞大。
  养一支军队已经很费钱了,打仗的消耗绝对更加恐怖。而且剿匪是最没有油水的军事行动。
  这一仗打下来,肯定会入不敷出。
  他原本只是想稍微显示一下武力,花费可以少一些,也不会刺激到太多人。如果按照尼斯的提议,显示武力的效果肯定会很好,但是花费会很离谱,更会让所有的人感到恐慌,其中也包括他的父亲国王陛下。
  尼斯明白王子为什么苦笑,他不紧不慢地说道:“北面已经有消息了,罗格斯菲尔德城里果然发生变故,第二家族倒了,一天之内就倒了,贝莉蒂所属的家族因为事先得到消息,所以躲过一劫,不过他们也已经失去一切,不得不接受我们的建议,墨菲的家族更是已经南下,他们肯定会需要大量的奴隶,这是一桩好买卖。”
  “奴隶?你的意思是……”菲利普王子的眼睛一亮,哥伦安特的土匪人数不少,加起来也有五、六万人。
  以往没有人对付这些土匪,是因为这些人一旦遭到攻击,就会化整为零四散逃离,很难彻底解决,随之而来的就是土匪疯狂的反扑,他们会袭击城镇、劫掠商队,让领主们承受巨大的损失。而击破匪团却一点油水都没有,这些人没什么财产,抢来的东西也都换成食物,用来维持生计,又不可能把他们重新变成领民,那只会教坏其他领民。
  把他们卖给蛮族当奴隶倒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蛮族绝对有办法让这些人顺服,在北地,蛮族的名声可以止小儿啼哭,绝对是恐怖和野蛮的化身。
  看到这位殿下心动了,尼斯再一次加码:“你还可以设一个采头,那些新来的人如果功勋能够排进五十名之内,就给他们一个去阿萨克斯驻守三个月的机会……在颁布这条命令之前,需要肖恩他们演一下戏。”
  王子再一次笑了起来,他知道需要肖恩他们演什么戏了。
  “用不着演戏,那几个人如果知道有机会去南方的话,肯定跑得比谁都快,还会四处借钱,去南方顺便做点小生意。”
  换成另外一个领主,绝对不想让手下的人见识南方的繁华,但是这位殿下却不在乎,因为他在南方有大笔的产业,他的手下与其离开他另投他处,还不如一直跟着他。
  菲利普王子突然想到另一件事,问道:“你是不是打算把帕尔姆换过来?”
  “不只是帕尔姆,他手下那批人肯定要过来,顺便从卡奥尼带一批工匠同行。”
  尼斯说道。
  “你们打算开始建设自己的领地?”王子听出了弦外之音。
  一开始没那么做,是因为情况还没摸清楚,而且局势也不太平,现在贝尔格大规模扩充军队,接下来又要显示武力,短时间里,肯定会让周边那些怀有敌意的领主感到震慑。这无疑是建设领地的最好时机。
  “我现在已经在做了,海法欠了我一个人情,所以我把平整土地的事交给他。”
  这种事让别人来干肯定麻烦到极点,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对超阶强者来说却轻而易举。那些家伙只要将斗气凝聚於剑上,一剑下去,就可以削下一大块岩石,就算要把一座山削平,也只不过五、六天的工夫。
  尼斯当初给海法的设计图,差不多已经可以把整座镇轮廓勾勒出来,将来只要直接在上面搭房子就可以了。
  当然他也不是白使唤海法,他同样也让伊斯特帮海法弄一套设计图,那个家伙的小镇损毁严重,正好趁这个机会重建。而伊斯特在建筑方面的名声早已经在哥伦安特广为流传,所以两边一拍即合。
  “我倒是很期待能够看到你和伊斯特的又一个杰作。”王子说这话的时候,既充满期待,又有些酸溜溜的。
  之前尼斯从蛮族的领地回来之后,立刻请求更换领地。
  本来他们得到的全都是难得的平原,王子对这五个人下足本钱,尼斯却要求换成五座山。
  这五座山没有一点可以开垦的土地,甚至连植被都很稀少,只不过山脚有一条河经过。这条河一直往北和死亡谷擦身而过,还有一条支流和罗格斯菲尔德城所在的那片大湖相连。
  狂风呼啸,大雪纷飞。
  在雪地上一支军队正迅速散开,大批的士兵从雪橇上跳下,踩着齐膝深的积雪,排成一行,一步步地往前行进。
  这种没有任何厚度的阵型很容易被人一击而破,只有在围捕数量不多的逃犯时,才会派上用场。
  “快跟上,不要有空隙。”骑士们大声呼喊着,他们走在队伍前面十几米的地方。
  菲利普王子站在一片山岗之上,这里视野开阔,而且远离战场。伊斯特和那八个护卫骑士全都跟在他的身旁,像这种等级的战斗,根本就用不着他们出手,这点战功最好还是留给那些新人。
  除此之外,那八个护卫骑士还要应付另外一群人。
  菲利普王子的另一侧迎站着几个人,为首的是三个衣着华贵的家伙,一个四十几岁,另外两个三十岁左右,他们都是周边的领主。
  这次要围剿的土匪窝就在这三个人的领地交界处,此刻王子殿下踩着的土地属於其中一位领主所有。
  按照惯例,带着军队进入另外一位领主的土地,必须得到土地拥有者的同意,可惜这套对菲利普王子根本不合用,王子打的是清剿匪徒的名号,有国王陛下的授权。之前已经有两位领主试图用实力捍卫自己的权力,想要阻止这支军队进入,结果都被扣上一个勾结土匪的帽子,并且尝到以卵击石的滋味。
  “你们看看,你们的领地里居然有这么多土匪,你们难道不感觉惭愧吗?”王子转过头怒斥道。
  这是当众打脸。
  他打脸肯定会选择对象。这一路上只要遇到支持他的领主,他都会事先打好招呼,而且始终客客气气的。
  眼前这些人全都是西格尔王子的支持者,他当然不会留一点情面。
  “您不感觉太过分了吗?”一个三十多岁的领主顶撞道。他不敢以卵击石,却又不打算在气势上落下风。
  “过分的是你们,任由这么多土匪盘踞於此,你们根本没有尽到守土的职责。”
  菲利普王子一口气顶了过去。
  这话说得有些严厉,甚至能够理解成这些领主根本没资格拥有各自的领地。
  从法理上来说,这并没有违背分封的规则,领主有权利也有义务,最重要的义务就是守土保民。
  果然话音一落下,那三个领主的脸色都有些发青。
  “我们没您这样财大气粗,连普通的士兵都穿板甲,数量又这么多,但愿您能够把这些土匪全都剿灭,别有一个漏网之鱼,要不然他们不会去找您麻烦,却会把我们的领地闹得天翻地覆,到时候对您的名声将会大大有损。”那个年长的领主没有和王子正面交锋,而是隐隐语带威胁。
  “漏网之鱼难免会有,教会抓圣殿骑士团还不是让不少人逃了出去?你说这话居心叵测。至于你们会遭到报复什么更是屁话!守卫这片土地是你们的职责,给领民庇护是你们的使命,如果做不到的话,缴回领地就可以了,这样一来,你们再也不会有烦恼。”王子根本不在乎这些威胁。
  北地的人性格刚强,最看不起懦夫,刚才那个人的话并没错,但是只能私底下抱怨,如果宣扬开的话,只会被别人嘲笑。
  一阵悠长的号角声打断这边的争论。
  土匪窝在一座山上,这座山颇为陡峭,只有一条路可以上下,山路蜿蜒曲折,很多地方异常险要,那群土匪里也有能人,居然在险要地带修建不少工事。
  号角声是从山顶传来,只见一大群土匪从山顶蜂拥而下,那些工事里也冒出众多人影。
  看到这一切,菲利普王子冷哼一声,朝着旁边那些人扫了一眼。
  以前得到的情报说明这只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匪团,大概有土匪两千人,但是现在看来,土匪的人数绝对超过一万。
  多出来的那些土匪肯定是从其他地方过来的。
  那么多人能够通过周围的三块领地却没有被人发现,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果然,他从为首那三个人的脸上看到一丝得意的笑容。
  “人确实多了一些,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人再多也没用。”王子淡淡地说道。
  他有这样的自信,是因为他们早就料到会有人试图搞鬼。
  “吹号,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的秘密武器。”王子也露出得意的微笑。
  旁边的军号手立刻吹响手中的铜号。
  几乎同时,原本跟在后面缓缓前进的雪橇全都停了下来,赶雪橇的士兵迅速撤掉雪橇两旁的挡板。
  一架架巨大的弩炮露了出来。
  仍旧是尼斯最喜欢的内八字弩炮,这玩意制造简单,就只要几根结实的支撑,而且四四方方,很合适作为雪橇的框架。
  这些绝对称得上是大型弩炮。
  原本一字排开的士兵突然往回收拢,围拢着这些弩炮摆成防御阵型。
  无论是山上的那些土匪,还是等着看笑话的领主们,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上箭——”
  “点火——”
  负责指挥的军官下达一连串的命令。
  随着一声声震耳的弓弦响,一枝枝拇指粗细、一米多长、顶端冒着火的巨箭,朝着山上射去。
  这座山确实挺险要,四壁陡立,但是高度有限,也就百来米,完全在弩炮的覆盖范围内。
  弩炮的发射非常缓慢,五、六分钟才能发射一轮,效果却异常明显。
  土匪们的工事是用石块、泥土和木头搭建而成,一米长的箭矢连岩石都能够钉穿,遇到那些工事更是一头扎进去。
  看到这些箭矢的威力,土匪们的脸都绿了。
  还有一些运气不佳的土匪被箭矢直接穿透,痛得在地上大声哀嚎,更引起土匪们的恐慌。
  真正的土匪对死亡并不恐惧,甚至把死亡看作一种解脱,但是这些人并不全是真正的土匪,很多人更像佣兵,抢劫对於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兼职。这一次他们是收了钱来这里帮忙,可不想把命丢在这里。
  “冲出去啊I。继续死守下去肯定没活路。”一个脑子比较清楚的家伙大声喊道。
  有一个人认清现实,就会有第二、第三个人明白过来,敌人拥有攻城武器,他们那不算坚固的工事肯定会被攻破。
  一根根绳索从山上抛落,许多土匪顺着绳子往下滑。
  “换弓箭——射——”军官们大声下令。
  士兵们把长矛斜戳在地上,换上长弓……骑士们早就迎了上去,他们不敢有丝毫怠慢,第一批顺着绳子滑下来的家伙绝对不是普通的土匪,这些人单手抓住绳子,另一只手持着武器,滑落的时候仍旧摆出一副防御的姿态。
  真正的土匪全都只敢双手抓住绳子往下滑,速度也慢得多。
  两边很快就交上手。
  菲利普王子骑士的实力和第一批滑下来的土匪差不多,不过一交手,立刻就显露出高下。
  王子的手下全都装备全身铠甲,就像套了个大铁桶,手里的武器有骑士枪、长戟、双手大剑和车轮战斧,长而且沉重。
  那些土匪大部分穿着轻甲,只有一小部分是锁链甲加铁甲衣的组合,他们用的武器是单手持握的刀、剑和短斧。
  两边的护甲和武器不能相提并论。
  王子的骑士们仗着全身铠甲强悍的防御力,根本就不招不架,全部的力量都用於进攻,而那些土匪可没有这样的信心,只能半攻半守。
  尼斯搞出来的这些板甲,最初的样品就可以承受低阶骑士的全力一击,增加一武划些边条之后,更是足以承受中阶骑士的攻击。
  土匪们如果全力攻击或许还能伤到对手,用一半的力量进攻,就只能看着那厚重的铠甲乾瞪眼。
  刚一交锋,十几个土匪就倒了下去,剩下的人也或多或少有些损伤。
  “对准那些正在滑下来的匪徒——放箭——”军官们朝着士兵们下令,他们的目标是后面那些慢慢往下滑的正牌土匪。
  弓弦声顿时纷纷响起,箭矢破空的飕飕声让人感到发毛。
  挂在半空中的人绝对是最好的靶子,到处能够听到中箭之后发出的惨叫声。
  大部分人一时还死不了,他们一边发出长长的喊声,从空中掉落,然后摔在地上。
  就算地面覆盖着厚厚一层积雪,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也肯定致命。
  不过,这还不算凄惨。最惨的是那些被弩炮发射的箭矢活生生钉在崖壁上的土匪,他们在那里挣扎着,却只能痛苦地等待死亡的来临。
  “投降,我们投降。”有土匪无法忍受这种压力。
  士气这东西非常奇怪,就算是一群不在意生死的人,一旦里面有人求活,其他人也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想活下去的意念。不过王子的军队才不管土匪与否,都一律射杀。
  六架弩炮对准了第一道工事,弩炮上的箭矢换成爆炸箭。
  第一道工事在十米高的地方,连瞄准都不需要,六枝箭矢深深扎进那厚重的土石墙里。
  因为钻进去很深,所以爆炸的声音显得异常沉闷,火光也很小,但是效果相当惊人,就看到那堵墙壁鼓起来几块,紧接着外面一侧的石块开始崩落,又过了片刻,整座墙壁轰然垮塌。
  墙壁后面是一排类似鹰架的东西,上面站满人,架子虽然没有倒塌,但是那些土匪却慌乱地从上面往下跳。
  这些土匪有的往山上跑,也有不少直接跑到山脚下,他们把手里的兵刃往地上一扔,抱着头跪在地上。
  有人做出榜样,再加上那六架弩炮开始调转方向对准第二道工事,士兵们用力地转动着绞盘。山上的土匪们终於崩溃了。
  第二道工事的大门打开了,一个个土匪举着手从上面走下来。
  皮鞭在半空中甩得啪啪直响,一条长长的锁链将囚犯们系在一起,这些囚犯艰难地在雪地里跋涉着。
  菲利普王子那支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几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别说哥伦安特的土匪已经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就连站在西格尔王子一边的领主们也一个个噤若寒蝉。
  “真是一场无聊的战争。”布莱克伸了个懒腰,此刻他正和尼斯坐在同一部雪橇上。
  这场清剿刚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干得挺起劲,但是悬殊的实力对比,让他很快就失去兴趣。他甚至觉得这场清剿战争还没打猎有意思。
  “我倒是希望今后的战争都能够像现在这样。”
  尼斯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经历过战争,当初哈斯家族和上巴里亚公爵之间的战争,规模非常小,打得也很克制,双方都没有尽全力,却也充满死亡和血腥。
  战争给尼斯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弱者的生命非常脆弱,而他恰恰就是一个弱者。
  所打战争都能够像现在这样总是能够轻松获胜。
  “你这辈子也不可能成为强者。”布莱克非常遗憾地摇着头。
  “我不需要成为你所说的强者,别忘了,我是一个牧师,在魔法上也有一手。”
  尼斯并不很在意,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武者,他也不想走武者之魂那条毁灭之路。
  他刚刚说完,就听到四周传来一阵吱吱的尖叫。那是小东西牠们发出的警报。
  自从遭遇刺杀之后,他在赶路时总是会把那些小老鼠全都放出来,让它们在四周警戒。
  布莱克也猛醒过来,他迅速抽出一枝箭搭在弓弦上。
  小东西的叫声惊动尼斯,同样也惊动那些伏击者,只见前面的雪坡突然间被掀开,底下全都是身着铁甲衣、手持长弓的人。
  “至少有两百人。”尼斯迅速地完成一连串招牌动作。
  替自己和同伴加持神术已经成了他的本能,他的施法动作也越来越流畅,可以在六秒钟里完成,快达到法术瞬发的速度了。
  负责押送的只有六个骑士,再加上三十五个士兵,这些人倒也机灵,迅速朝着尼斯所在的地方聚拢过来。
  那些囚犯则一个个显得异常兴奋,他们看到自由的曙光。
  可惜还没等那些伏击者有什么动作,一道电芒射在那条锁链上。
  电光沿着锁链飞窜而过,锁在上面的那些囚犯一个个浑身抽搐着倒在雪地里。
  大部分囚犯都是普通人,他们被电得昏迷过去,还清醒着的大部分是骑士和蛮族战士,那一阵阵麻痹感让他们认清现实,他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同样这一击也让那些伏击者愣住了,他们原本还指望囚犯们能够帮他们一把,现在指望不上了。
  “射。”一个伏击者大声喊道。
  对面的箭矢如同飞蝗一般射了过来,这些箭全都又劲又急,很明显这群伏击者不是普通人物。
  尼斯没有打算以箭破箭,他的箭矢速度只比对方快一点点,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击落。
  他猛地一抖背后的披风,披风瞬间展开,化为一面巨盾。
  想破箭矢,没什么比一面大盾牌更合适。
  只听到“啵啵”一连串轻响,飞来的箭矢全都打在盾牌表面,星盘巨蛲的皮坚韧而又结实,连布莱克的全力一击都无法让它受损,更别说这样的攻击了。
  突然盾面猛地一震,一圈波纹朝着边缘荡去,即便隔着那层软皮,也能够看到一道微弱的白光透了过来。
  这是破魔箭。
  旁边那些士兵身上同样“叮叮当当”一阵乱响,箭矢射在金属铠甲上也没什么杀伤力。不过看到对方有破魔箭,士兵们立刻小心了起来,他们扔下手里的弓箭,抄起背后的大盾。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破魔箭的克星就是大盾。
  则一枝破魔箭成本要七个金币,士兵们用的大盾是木头做的,二十个铜子一面,至少可以承受几十枝破魔箭。
  被对手完全压制着,让布莱克感到异常恼火,随着一声爆鸣,他射出了一箭。
  白光一闪即没,对面那个发号施令的家伙缓缓倒了下去。
  天弓一脉在面对低级骑士的时候,绝对大占便宜,特别是在这种恶劣的天气,厚厚的积雪让人很难借力,所以前进后退都比平时困难,更别说闪避了。
  “退,往后退。”尼斯低声命令着。
  这边才六个骑士,两边对射的话,肯定没什么好处。
  一旦拉开距离,这边有他和布莱克两个人可以进行超远距离的攻击,对方就成了靶子。
  拉车用的马全都披着厚重的马铠,倒也没受到什么损伤,早在发现有人伏击的时候,尼斯就已经调转马头,所以撤退起来非常容易。
  那些伏击者原本想追赶,在被布莱克接连射杀几个人之后,他们终於明白“天弓秘技”的厉害。
  “快,把人救走。”一个伏击者顶替被射杀首领的位置,开始发号施令。
  “先救我。”被锁着的囚犯里,有人挣扎着爬了起来。
  立刻有一个伏击者跑了过去,虽然都是救人,但是救一个骑士和救一个普通土匪的价值完全不同。
  参与伏击的这些人都是骑士,根本用不着钥匙,随手一剑就把不算结实的锁链砍断了。
  “还有我,也快点救我。”
  “我、我是巴尔斯的人。”
  没有被电昏过去的囚犯一个个跳了起来,他们挥动着手里的铁链。
  混乱中,一个伏击者莫名其妙地倒了下去,不过这个人毕竟不同於士兵,挣扎着用嘶哑的声音喊道:“小心暗器……有毒……”
  喊完这些话,他倒在雪地里,裸露的皮肤上立刻蒙上一层暗淡的灰色,皮肤底下还浮现出一根根扭曲紫红色的青筋,样子异常吓人。
  “我也中暗器了。”又有一个伏击者大叫了起来,他的手捂着腋窝。
  这些人同样也是身着重甲,不过空隙总是有的,像腋窝、膝弯,胳膊肘这类地方,全都只有一层锁链甲,而锁链甲对於纤细的飞针来说就像不存在一样。
  “快救人,然后撤退。”临时指挥的那个人大声下令道。
  他的号令刚刚传下去,心头就立刻产生一丝警兆,猛地一缩,将背后的盾牌转到前面。
  夺的一声轻响,飞针钉在盾牌上入木三分,针尾急速震颤几下之后断折成碎片。
  尼斯的飞针虽然是暗器,却更像魔法,一旦锁定就闪避不开,但是可以挡住。
  躲过一劫,那个临时首领飞快地跑到雪坡后面。
  飞针和其他暗器不同,从出手到命中全都要神念导引,所以发射的速度慢得多。
  在连续性方面比不上弓箭,更比不上飞刀,这让他捡回一条性命。
  “快,动作快一些,再快一些。”他声嘶力竭地叫嚷着。
  其他的伏击者同样也不想成为下一个倒下的人,他们扔下弓箭,举起盾牌,尽可能把身体藏在盾牌后面。
  突然白光一闪,一个伏击者连人带盾牌瞬间被贯穿。
  “把有用的人救走,其他人就别管了。”那个临时首领终於认清现实,他可不希望任务没有完成,还把自己的命搭上。
  所谓有用的人,也就是那些还清醒着的俘虏,从锁链中挣脱出来之后,他们立刻连滚带爬地往那片雪坡后面逃。
  在雪坡后二十米外的树林里,停着一排雪橇。
  又是一声爆鸣,白光再一次穿透一个伏击者的身体。
  布莱克不紧不慢地拉着弓弦,他的攻击速度同样也不快。
  “为什么不扔几个魔法过去,我记得你的卷轴很多啊!”他一边射箭,一边悠闲地问道。
  “我们的目的又不是杀人,再说那都是一些小喽罗,杀掉他们也没什么意义。”
  尼斯同样不紧不慢地发射着飞针,他在拿这些活靶子研究飞针的控制技巧。
  这比平时拿兔子当目标有趣得多。兔子可不会像骑士那样做出反应,它们除了逃,还是逃,骑士的花样就多了,会用盾牌格挡,会在地上翻滚,用背脊承受攻击。
  “那也至少要做得真实一些啊!”布莱克心里颇有些微辞:“你不担心被他们识破?”
  “这些人肯定是佣兵。他们拿钱干活,不会在意什么破绽,雇佣他们的人也不会把他们当一回事。”尼斯说道。
  “你怎么预料到他们会半路劫人?据我所知,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预言术肯定会失效。”布莱克来之前就有些好奇。
  战斗时散发的杀气、死亡时产生的怨念,全都能够扭曲天机,所以古往今来,再强大的预言师也只能占算出军事行动的胜负,而无法知道过程和细节。
  “我猜的,就算猜错也没关系,这些囚犯能够平安无事地押往贝尔格也是一件好事。”尼斯很不负责任地说道。
  事实也就是如此,战争中很多决定都等同於赌博,那些不世名将全都是技艺高超的赌徒,他们依靠娴熟的技术再加上一点点运气,赢得了丰厚的赌注和千年传颂。
  “不知道这一次会有多少领主牵连其中。”布莱克非常无奈地摇了摇头。
  虽然已经选择菲利普王子,但是看到其他领主即将倒楣,他也不禁有一丝兔死狐悲之感。
  “波及不会很大,这次只需要抓一、两个倒楣鬼出来,还没到彻底翻脸的时候。”
  尼斯说的是他和王子殿下定的基调。
  展现锋芒最好的方法,就是对西格尔王子的人马动手,要不然会给人“只打兔子不打老虎”的感觉,只有干掉西格尔手下几个铁杆支持者,才会有足够的震撼力。
  不过对付的人也不宜过多,一、两个也就够了。
  “不知道经过这场风波之后,大王子会不会安分一段时间?”布莱克叹道,身为哥伦安特人,对内部纷争总感到有些痛恨。
  “不可能的。”尼斯轻嗤一声,那位殿下不够聪明,很容易被人鼓动做一些傻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挨了这一巴掌之后,那位大王子不会再随意使用武力,应该会转而运用阴谋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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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要过年了
  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进入十二月中旬,菲利普王子的人马开始撤回贝尔格。
  剿匪结束了。除了天气太冷,已经很难只靠一顶帐篷在外面过夜之外,临近岁末也是撤兵的原因。大家都准备过年。
  在贝尔格到处张灯结彩,连工地也已经停工,所有的人全都换上新衣服。
  往年这个时候可没有那么热闹,今年比较特别,因为贝尔格家家户户都有了一些闲钱。而且菲利普王子一回到贝尔格,就让人给城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发了一些东西,有一只鸡、半只鹅、几条腊肉和两个银币。
  正因为如此,现在满城都能够听到赞颂王子殿下慷慨的声音。
  那些投靠王子殿下的骑士自然拿得更多,每天都能够看到有人赶着满载东西的雪橇离开,这都是要回家过节的人。
  伊斯特也走了,他的家在南方,至少要花一个星期在路上。
  他倒是轻车简从,什么东西都没带,反正他和家里的人关系都很淡漠,回家过年只是尊重传统,他不打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尼斯同样也要离开,他比伊斯特晚走几天,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也在北方,离这里并不太远。再说,他的速度不是伊斯特能比的。
  出发之前,他自然要去菲利普王子那里告辞。
  此刻,整个贝尔格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王子殿下住的那幢大房子。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的喧闹声。
  留在贝尔格过年的人很多,像肖恩、萨格拉蒙特他们早已经把家搬到贝尔格。
  新来的骑士里有将近三分之一也打算在这里过完节之後才回去,因为这里的享受是家里所没有的。
  推门进去,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气,而且是烈酒。
  尼斯有些受不了,对酒他一向敬谢不敏。
  看到尼斯进来,所有的人全都朝着他打招呼,现在这边的人都已经知道,这里除了王子殿下,就是他说了算。
  “我是来告辞的,过了年之後,我可能要在那边待到一月底。”尼斯颇有些不好意思。
  “明白,当然明白。”菲利普王子露出促狭的笑容。连肖恩他们几个也都憋着笑。
  他们倒也不在意尼斯离开太久,反正各方面都已经上轨道,每个人手头上都有事情做,贝尔格的建造和领地的发展也会按计画进行。
  “你这一路上最好小心一些,经过这场剿匪,那些人肯定不敢再袭击我的领地,但是他们会派出更多的刺客。”王子可不想尼斯出事,他原本提议过派肖恩和另外几个大骑士护送尼斯前往伊比利斯,可惜被拒绝了。
  “我会小心的,他们想刺杀我,首先得追得上我。”尼斯很有自信。
  “需要担心的是猎杀者。”王子说道,这是刚刚得到的消息。
  猎杀者是北地特有的一种职业,属于弓箭手的范畴,他们擅长搜索和伏击,最厉害的猎杀者几乎都是布莱克的师兄弟。
  尼斯微微一愣,他翘了一下尾指。
  王子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尾指也动了一下。
  这是暗号,说明这个情报是“鸽子”送回来的。
  之前尼斯猜到西格尔的人会半路劫走囚犯,所以他们故意设了个局,在那些被劫走的囚犯里,安插有他们的人。
  这些囚犯被劫走之後,被送往几个领主那里藏了起来,西格尔的人原本打算利用他们继续给这边制造麻烦。
  结果却是菲利普王子带着人马,闪电般地抄了其中四个领主的家。
  被劫走的囚犯及其他一些和土匪勾结的罪证,让那四个领主根本没有脱罪的可能,前前後後绞死了几十个人,那四处领地也被削减三分之一後,交给四个家族的旁系。
  如此狠厉的手段再加上之前显示的武力,让支持西格尔的人一下子沉默许多,更有一些人开始动摇了。
  菲利普王子派人暗中联络那些心思动摇的家伙,结果成功地劝诱了一批人。
  这些人仍旧待在西格尔的阵营之中,一旦那边有风吹草动,就给这边报信。而负责传递消息的,就是潜伏在那批囚犯之中的眼线。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很少。
  “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加倍小心。”尼斯仍旧不想让别人护送,因为他有别的事要做。
  “我打算马上就走,你有什么礼物—需要我帮你带去?”尼斯随口问道。
  “算了,我会另外找一个人跑一趟伊比利斯,你还是自己小心一些吧!”菲利普王子是一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他的礼物虽然不大,重量也很轻,但是多少有些妨碍,他可不希望尼斯因此而出事:“你就帮我向切尔哈兰侯爵问个好。”
  “我会的。”尼斯点头答应。
  和殿下打完招呼,尼斯走到布莱克旁边问道:“从伊比利斯回来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那就谢谢了。”布莱克显得有些犹豫,好半天他才惴惴不安地说道:“你能不能帮我带一匹正红色的丝绸回来,就是当初梅特洛送给罗格斯菲尔德城里几位公主的那种,那个时候我就有些心动了,可惜没钱,你……能不能帮我……垫一下……”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尼斯一脸古怪。
  菲利普王子大笑起来,指着尼斯道:“布莱克,你这是舍近求远啊!所有高贵色调的上等丝绸全都掌握在这家伙的手里,伊比利斯卖的那些也都是他手里的货。”
  这位殿下是知情人,也知道玫瑰十字商行和艾玛尔红衣主教、切尔哈兰总督藉机炒作这类丝绸,让价钱翻了一倍不止。
  不过这事关机密,除了他之外连肖恩都不知道,他也没对其他人提过,今天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整个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里的人都知道尼斯有钱,白糖生意被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大家对这行毕竟不熟,没什么概念。
  丝绸生意就不同了,大厅里的人都是贵族出身,自然知道丝绸有多么昂贵,做这种生意的商行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还要有深厚的背景。
  更何况,王子的意思很明白,玫瑰十字商行不仅仅是做丝绸生意那么简单,而是掌控着最顶级的丝绸交易。
  一时之间,所有人看向尼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菲利普王子说完话,就察觉自己有些说漏嘴了。不过此刻已经没办法收回刚才的话,再说,他发现这番话的效果挺不错。
  尼斯也有些意外,不过他只能顺着王子殿下的话说下去。“过年之後,路克他们也要过来,我会让他们顺便带几车丝绸,算你们成本价。”
  大厅里面又是一阵沉默,过了片刻,响起了欢呼声。
  尼斯的这个决定受到所有人的拥护。
  骑士的争胜心最为强烈,虚荣心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当然也希望能够穿上华贵的丝绸衣服,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
  说实话,他们现在有些後悔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要不然过年的时候,就可以一身华丽盛装,趾高气昂地回家了。
  看到大厅里面的气氛如此热烈,菲利普王子也趁机添了一把火。
  “你再让路克带几个好一些的裁缝过来吧!让这里的裁缝动手,根本就是糟蹋好东西。”
  他是看着卡奥尼和阿萨克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也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尼斯的做法,也发现虚荣心的用途。
  从房子里出来,尼斯大口呼吸着,里面那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让他有些受不了。
  他也不再回自己的房子,反正该收拾的东西全都已经收拾好了。
  这一路上肯定要用“轻身术”赶路,轻身术消耗小,持续时间极长,可惜“轻身术”不是“轻灵术”,这个秘术只能减轻他的身体重量,对他带的东西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东西肯定带得越少越好。
  他只带了一只魔法袋,里面也只放了一些必须的东西,就连平时从不离身的那把弓也没带。因为带弓就必须带箭,而且数量不能太少。
  想了想刚才王子殿下给他的忠告,尼斯转身朝着山顶爬去。
  山顶现在就剩下一座孤零零的城堡,到处都搭着鹰架,但是因为两个多月没人干活,架上全都是积雪,很多地方已经垮塌了。
  尼斯穿过空无一人的城堡。城堡的後面是一片空地,再往前是一道矮墙,有士兵在那里巡逻,还有几座伸展出去的悬空塔楼。
  北面这一侧非常陆峭,大部分是六、七十度的大斜坡,还有一段是笔直的崖壁。
  如果“鸽子”传回来的消息是真的,贝尔格的正门外肯定有很多猎杀者守着,从後山下去的话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他还想试试能不能把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加以整合,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秘法?
  “呼啦”一声,尼斯的披风猛地张开,变成一对翅膀。
  尼斯的披风有好几种形态,之前他曾经用它变成盾牌阻挡射来的箭矢,这一次是变成双翅。飞身跳上矮墙,一只脚在墙头上一踩,他的身体飞出悬崖之外。
  和上一次在死亡谷缓缓滑行不同,尼斯直接往地面坠落下去。
  耳旁的风声越来越急,在重力拖拽之下,尼斯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就要撞到地上,他猛地将双翅一转,方向瞬间改变了,变成倾斜滑行,转眼间就变成和地面平行。
  方向变了,但是速度没变,他在雪地上飞掠的速度甚至快过俯冲的游隼。
  如果是在平地上加速,他永远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
  在武者之魂那破碎的记忆中,有着无数从悬崖上跳下的回忆,他就是从中得到灵感。
  从所未有的高速让他的神经绷紧,脑子里面什么都不敢想,只盯着前方的地面和远处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以这样的速度飞奔,绝对不能有丝毫疏忽。他的脚下踩着“踏风行”。
  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里,带“风”字的全都是大范围的步法,追求的是消耗小,最适合用来传递消息、追赶和逃命。
  “踏风行”还多了一个“轻”的特性,虽然并不能真正踏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只是片刻的工夫,贝尔格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後。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它们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让尼斯更加郁闷的是,他的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踏风行”显然不太好用,只能勉强维持他在雪地上飞掠,却没办法保持速度。
  尼斯朝着四周看了看。几百米外就有一处非常陡峭的山岭。北地别的不多,这种直上直下的山有得是。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後是脚底。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当然他也可以花六个小时冥想,然後再跑三个小时。如果此刻他是在逃命的话,肯定会这么做,但去伊比利斯过节就没必要这么拚命了。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後,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十几分钟後,那头鹰再也看不到了,猎杀者更是被甩得没有影子。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一口气狂奔三个小时,太阳也才刚刚升到头顶,他终于放慢脚步。体内的魔力已经不多了,他必须留一些魔力以备不测。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査了一下。
  这里距离贝尔格将近七百公里,是一片远离人烟的荒原。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十二个小时可以跑的路程应该比现在多三百公里左右。
  他觉得还是这样更好一些。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一道银光在松林里转来转去,所到之处无数蔓藤从积雪底下冒出来,迅速缠绕住这些高大粗壮的红松。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在红松林的中央,无数蔓藤交织在一起,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把中间裹得像一个巨大的茧。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常催生出来的“铁线荆棘”没有这么细长,也不可能一片叶子都没有。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
  “生命造物术”是尼斯自创的魔法,施展时必须有小东西的帮忙。由小东西催发植物生长,他施展造物术,让植物长成需要的形状。
  在贝尔格的时候,他曾经做过一些小规模的试验,但是不敢玩得这么大。
  不知道过了多久,蔓藤终于停止生长,原本翠绿色的枝条泛起一层金属光泽,密布的尖刺闪闪发亮。
  与之相对应的是,原本枝叶茂盛即便在风雪中也昂然挺立的红松,全都已经枯萎了,连松针都变得枯黄,狂风一吹就漫天飞舞。
  在树林的中央,在那个巨大的茧里,尼斯盘腿而坐。
  随着他的一呼一吸,他的身体四周彷佛有一层光晕不停地变换着、流动着。
  这是冥想时魔法能量的自然激发,不过连肉眼都能够看见,证明这里的魔法能量已经饱和到了极点。
  在他四周插着一圈枝条,这些枝条长半尺,叶子有些稀疏,根系也不太发达,但是在离根半寸的地方,吸附着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上面伸展出无数纤细的触丝,这些触丝看上去异常柔嫩,却深深地扎进“铁线荆棘”泛着金属光泽的表皮里。
  光晕变得越来越亮,像雾气一般散开,充斥着整个巨茧的内部,魔法能量已经浓郁到极点。
  在尼斯的体内,原本乾涸的魔力正渐渐恢复,不过和以往有些不同,恢复的这些魔力显得异常活泼,充满生机。
  更诡异的是,魔力和圣力互相吞吐着,每呑吐一次魔力就变得纯净一分,也变得更加活泼。
  一直以来,尼斯在魔法方面都是走平衡之路,没有专注于一系,但是现在他已经做出选择,他的魔力正在渐渐偏向于生命一系。
  这也意味着他彻底放弃死灵一系的魔法,对元素的操控也减弱许多。
  一切都是为了“生命造物术”。
  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从“造物术”这种一无是处的魔法上得到启迪。
  “造物术”制造出来的东西全都徒有其表,内部结构很松散,所以从来没有魔法师重视过这种鸡肋魔法。
  他以“造物术”控制植物的生长,内部结构则是由植物本身决定,像“铁线荆棘”就以坚韧着称,刀砍不断,百年不朽。
  “生命造物术”只是对“造物术”的小小改进,却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魔性生物在生长的时候,会自然形成一些法阵结构。
  这些自然形成的法阵细小而又玄妙,铭刻在每一个细胞里,却又紧密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是任何炼金大师都不可能有的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造物术”也可以算作炼金术的一种,而且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尼斯用的飞针就是这样炼成的,他还打算培育其他能够当做暗器使用的植物。
  这样一来,魔法、炼金术和暗器就被“生命造物术”连结在一起。而上帝赐予的神术同样也和生命有关,肯定也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加上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浪费太可惜了。
  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拥有着无穷变化的路。
  在雪地的尽头、一条冰封的大河的旁边,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市中心矗立一排排高耸宏伟的建筑物,证明了它的繁华和辉煌。
  这就是伊比利斯,整个北方最大、最富有、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和南方那些大城相比,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
  这座北方的名城多了一丝凝重和刚硬,而比萨、威娜这些南方大城则更加绚丽多彩。
  和所有大城一样,伊比利斯周围有一道很宽的护城河,河面上每隔二、三十米就有一座桥。
  现在是十二月底,河水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很多人直接在冰面上行走,还有很多冰橇在冰面上来来往往。
  尼斯信步进入城里。
  伊比利斯是自由城市,有士兵把守大门,不过出入不需要盘査,也不需要缴纳费用。这和阿萨克斯港一样。
  伊比利斯城里也有积雪,这些雪被堆在了人行道和马路中间的地方,就像一堵矮墙似的,这里的人也很多,来来往往摩肩接踵,越往市中心就越显得拥挤。
  这同样也是自由城市的特征,换成埃尔纳那样的王城,市中心是王宫,四周是贵族区,普通人根本不能靠近,所以王城最热闹和拥挤的总是城门口的区域。
  总督的宅邸在市中心最显眼的位置,尼斯根本用不着向路人打听。
  那是一座非常气派的城堡,位于市中心广场的西侧,占掉一个街区,全部由青灰色的花岗岩砌成,有着厚重的围墙和高耸的塔楼。城堡的大门正对着市中心广场,门口站着一队士兵。
  还没等尼斯走到门口,顶楼的窗口探出安娜小公主的半个身体,她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後缩了回去,撩起裙摆往楼梯跑。
  他一进城,就已经被人认出来了。
  那位小公主回来之後,就把尼斯的魔法影像给所有人看过,负责守城门的士兵更看了不只一遍。大家也都知道,魔法影像里的人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的男主人,他们当然不敢怠慢。
  “用不着奔得那么快,他既然来了,就跑不出你的手心。”切尔哈兰总督站在走廊上喊道。
  “有你这样和女儿说话的父亲吗?”总督夫人瞪了丈夫一眼。
  “这不是很好吗?你一直希望女儿能够终生陪伴在你身边,想要找一个聪明、有手段,却没什么野心的上门女婿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切尔哈兰总督和妻子开着玩笑。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还去找米诺?他那边还不够麻烦吗?”总督夫人冷哼一声。
  “这是我们的女儿自己想出来的办法,我没必要拂她的意。”切尔哈兰总督笑着答道。
  “你不担心那个少年被剁成碎块扔进海里喂鱼?”总督夫人一脸不屑,她总觉得丈夫有些不怀好意。
  “那个小子可不容易对付,他的背景也远比你想像的深厚得多。”切尔哈兰总督也已经知道尼斯是圣殿骑士团的成员。
  他并不是自己看出来的。他的消息来源是他在女儿六岁生日时送的一件礼物,那里可以记录安娜遭遇的一切,所以那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秘密谈话,全被他听在耳里。
  总督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毕竟那件饰品里记录最多的内容,就是小公主和尼斯做爱时发出的声音,他这个做父亲的听那些东西,绝对会被人骂得狗血喷头,恐怕老婆和女儿也不会放过他。
  “既然是你的决定,我就不管了。”总督夫人警告道:“万一出事,女儿恨你一辈子,那可和我无关。”
  “我对那小子有信心。”总督就差没拍胸脯保证,他的把握也来自于他的安排。
  在尼斯身上已经投下大笔投资的他,肯定不希望投资全都打水漂。
  在楼下,尼斯已经进了城堡,安娜小公主一如既往地挂在他的手臂上。
  布雷西亚家的城堡很大,从外面看,显得有些厚重和压抑,里面却张扬着一股高贵奢靡的味道。
  以商业起家的自由城市,自然什么东西都不会缺。
  地板和柱子用的是开采自伯根海姆的金色大理石,桌椅清一色是用柚木打造,正面蒙着小牛皮的衬垫,角落里的雕塑全都出自名家之手。
  这是真正的奢侈,卡奥尼的那些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城堡里面并非只住小公主一家,还有很多人,刚才小公主匆匆忙忙跑下来,把所有的人都惊动了。
  “这就是你看中的未来夫婿?”楼梯口传来大大咧咧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人,微微有些胖,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身上珠光宝气。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富贵逼人,却又不会有暴发户的误会。
  “这是我的舅舅,普利马德萨的拥有者,富有而慷慨的霍尔顿侯爵。”小公主用揶揄的口吻给尼斯介绍着,然後她用很低的声音在尼斯耳边说道:“等一会儿我帮你狠狠搾他一下。”
  “那位是我的堂兄,赫斯特里亚未来的拥有者……”
  小公主把她的亲戚一个个介绍给尼斯。
  这些人看着尼斯的神情各不相同,年纪大的大多客气一些,年轻一辈有的冷漠、有的淡然、还有一些隐约带着一丝敌意,当然对尼斯感兴趣的人也有,大多是女孩。
  “大家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不去小客厅?”楼梯口传来切尔哈兰总督的声音。
  小客厅是用来招待熟人和亲戚的地方,切尔哈兰总督的提议显然表明一种态度。
  虽然叫小客厅,实际上一点不小,那是三楼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有很多人,刚才安娜跑到楼下,跟着她一起下去看热闹的只是一小部分人。
  在小客厅里,男人们围拢成一圈,他们在那里闲聊,女人们则占据另外一半。
  尼斯被小公主拉着,带到女人们聚拢的那个圈子里,这些女人评头论足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
  “你得到什么样的礼物?”一个三十几岁、神态雍容的贵妇,把小公主招过来问道。
  站在一旁,尼斯的脑门顿时渗出一脑袋的汗珠,他确实没有想到北方的女人这样直接,居然当着他的面问这种话。
  他暗自庆幸,之前花了不少心思琢磨礼物的事,要不然说不定就要出丑了。
  正因为如此,他不由得有些怀疑这位贵妇人是不是故意给他难堪。
  经历过父亲死后的遗产风波,又有伊斯特和菲利普王子这两个榜样,他对亲戚这个词有些过敏,总感觉它的背後隐藏着无尽的冷漠和阴森的杀机。所以这位夫人看上去异常温柔和蔼,仍旧让他感觉一丝莫名的抗拒。
  “这漂亮吗?”小公主举起手腕。
  在她雪白而又纤细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用整枝玫瑰缠绕而成的手镯。
  “这算什么……”远处一个始终注意着这边的男孩大声嘲讽道。
  不过还没等他说完,他旁边站着的一个脸色阴沉的男子就往他的后脑勺猛地盖了一下,这个男人明显是男孩的父亲,两个人眉眼之间有几分神似。
  男孩痛呼一声,然后颇为畏惧地看着父亲。
  “不愧是在短短两年里,就从默默无闻变得声名显赫的风云人物。”那个男的朝着尼斯笑了笑,然後转头对儿子冷冷地扫了一眼:“没有足够的见识就别轻易笑话别人,要不然你自己反倒会被别人笑话。”
  这番话让另外一些想要嘲笑尼斯的人,一个个闭上嘴巴。
  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明白,那只手镯没有外表看上去那样简单。
  “这是什么?肯定有些奥妙吧?”惹出这番麻烦的那个贵妇细声细气地问道。
  “我种了一些玫瑰花,挑了其中最漂亮的一朵做了这只手镯,里面饱含的是我的心意。”尼斯笑着说道。他当然不会说真话,因为那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谎话,玫瑰花是他亲手种出来的。
  “你自己种的?”那个阴沉脸的男人显然有些意外。
  尽管离得很远,他却能够肯定这朵玫瑰花就是传说中的“岁月无痕”。
  对于男人来说,这玩意一无是处,但是对女人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因为戴着它能够减缓女人外表的衰老。
  这种花在前帝国时代并不稀奇,但前帝国崩溃之後,它的培育方法就失传了,能不能种出来完全看运气,所以产量非常有限。
  “我的技术不怎么样,二十棵分株只有三棵发芽,最后也没全部开花。”尼斯故意表现得很谦虚。
  那些男人里至少有五个人发出轻呼声,他们都知道“岁月无痕”,也知道这玩意开花的机率有多低。
  “亲爱的,看来你也知道这是什么?”那个贵妇朝着一个矮个子男人问道,显然那是她的丈夫。
  “这个……我只觉得这花很一般……我刚才只是喘口气。”矮个子男人瞪着眼睛说瞎话。
  “岁月无痕”是绝对不能对女人提起的东西之一,如果女人知道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东西,肯定会逼着男人想办法弄到。
  这种花的价格倒不是昂贵得离谱,问题是数量太过稀少,有钱也未必弄得到,再加上是消耗品,保养得再好,也顶多维持半年。
  “如此看来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旁边的一个女人立刻想歪了。她看到这些男人一个个支支吾吾,似乎有难言之隐,所以猜测这或许是不方便说的东西。
  “对,不是好东西。”
  “没错,那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没必要乱打听。”
  知情的男人全都在那里连连点头,他们虽然全都很有钱,但那是无底洞。
  “我觉得这里有些气闷。”矮个子男人伸了伸脖颈,他确实有些呼吸困难,因为老婆怀疑的目光让他很有压力,他还不知道回去之後怎么蒙混过去呢!
  “对,我们出去透透新鲜空气。”另一个知情者也站了起来,他现在感觉小客厅已经成了是非之地。
  七、八个男人从小客厅里逃也似地跑了出来。
  小客厅里面烧着壁炉,人又多,所以异常暖和,外面就冷得多了。
  从暖和的地方到冷的地方,那个矮个子男人立刻缩起脖颈,鼻子里吸溜个不停。
  能够认出“岁月无痕”的肯定不会是骑士,身体自然不可能强壮到哪里去。
  “这个家伙发什么疯?不知道这会给自己和别人惹麻烦吗?”矮子满脸不忿地骂道。
  “你难道没发现他是故意的吗?这是他的高明之处。”阴沉脸地男人轻声说道:“他知道我们中肯定有人看不起他,会和他为难,所以用这么件东西把我们逼到外面来。”
  “而且他送这件礼物,让任何人都没法说话,我们都知道这朵花值多少钱。作为礼物其实算不上什么,只不过比较难得罢了,换成同样价值的其他东西,难免会被贬低一番,但是现在……”另外一个人也看出尼斯的意图。
  “你说得对,这招确实很厉害,明白的人就像你我一样,都不敢开口;不明白的人都怕说错话,自取其辱。”矮子也已经想通一切,他拍了拍阴沉脸的肩膀:“别说我不够义气,我觉得你儿子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这或许是一个信号,你们说……他会不会找到种植这玩意的办法?打算把这玩意取代细白砂糖?”阴沉脸的男人低声问道。
  “有这个可能。”旁边的那些人同声应道。
  “这玩意和细白砂糖还真像,都是奢侈品,也都是消耗品,而且用过之后会让人欲罢不能。”矮子比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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